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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2018年 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》

发布日期:2017-12-22 11:19:03 浏览次数:
 

 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《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》,要求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,Ⅰ类、Ⅱ类、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.55元、0.65元、0.75元(含税);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上网电价分别为0.65元、0.75元、0.85元;

 

通知规定,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、采用“自发自用、余量上网”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,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.05元,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.37元(含税)。

 

采用“全额上网”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。

 

1、已经安装的不用担心,您是哪年并网的,就执行哪年的补贴标准,这个政策影响的是没安装的;

 

2、就算没安装的也没关系,补贴下调是建立在成本下降基础上,安装的成本低了,就算补贴降低的,总体收益率是不变的;

 

3、哪怕补贴真没了也没关系,咱们还可以卖碳、还可以卖绿电,还有很多收入办法,

 

那么明年补贴下调之后,大家到手的钱有多少呢?

 

1、如果是全额上网,以一座5kW的电站为例,三类资源区收益分别如下:

 

1)三类资源区

 

年预计发电量:6000度

预计年收益:6000*0.75=4500元。

 

2)二类资源区则收益如下:

年预计发电量:6500度

预计年收益:6500*0.65=4225元。

 

3)一类资源区收益如下:

年预计发电量:7000度

预计年收益:7000*0.55=3850元

 

 

2、如果是自发自用余电上网,假设50%自用,50%上网,由于不同地方的脱硫燃煤价格不同,居民电价不同,仅以河北保定为例计算,收益如下:

补贴收入:6000*0.37=2220元;

卖电收入:6000*50%*0.3644=1093.2元

到手收益:2220+1093.2=3313.2元

节省电费:6000*50%*0.52=1560元

实际收益:3313.2+1560=4873.2

 

可以看出来,自发自用比全额上网要高不少了!